李姓輕熟女涉嫌在台南市遺棄自己所生的孩子,前年才被台南地院判刑7月定讞,但她去年8月間又生下一子,她把孩子丟給保母後,也沒給托育費用,保母通報社會局後,協助安置李女的兒子;台中地院一審判決,認定李是累犯,依遺棄罪,判刑8月。台中地院一審法官審酌,李女對其子有扶助、養育及保護的義務,竟將幼童交給沒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保母托育,還未交付任何托育費用,也不跟保母聯繫,將兒子帶回,構成違背義務遺棄罪的犯行明確,且李在2014年間才發生生子後遺棄,在前年間被台南地院判刑7月,認定李為累犯,判處8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李女2014年間生子遺棄被判刑,她在去年間又生下一子丟給保母不聞問,遭台中地院判刑8月。圖/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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